昨日,在百度贴吧上出现了一个题为《2009年5月23日黑龙江省黑河争做无狗城市“见狗杀狗”,全市3万只狗狗》的帖子。发帖者截取了《黑河日报》的一篇官方关于全城禁狗的通告。帖子发出后,便有200多名网友参与讨论。同时黑河市要全城杀狗的消息也被网友转发至各大论坛或博客网站。
帖子中,发帖者截取了2009年5月21日刊登在《黑河日报》的一篇政府通告。这是一篇由黑河市公安局、黑河市畜牧兽医局、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黑河市卫生局联合颁发的公文,公文中明确规定:自5月20日起,严禁携犬进入江堤、公园、广场、早市、步行街、超市、商场(店)、宾馆、饭店、学校、医院、展览馆、影剧院、体育场馆、游乐场、车站、机场等公共场所。对不听劝阻者,处以200元以下罚款。从2009年5月23日开始,也就是公文颁布后的第三天,黑河市区以及周边农村将禁止家养宠物犬只,一经发现对所养犬只一律捕杀。